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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9 谈论 美F-18战斗机追击UFO
引用 这究竟是秘密军事演习的画面,还是战斗机真的在追踪一个UFO呢? 日前,英国《太阳报》公布了一段令人震惊的视频,画面中一架美国F18战斗机正在追赶一个不明飞行物。 该视频也引发了全世界UFO专家的激烈讨论,谈论的中心话题是该视频的真实性,和视频中不明物体的真实“身份”。有人认为,战机所追赶的东西是由外星人制造的飞行器!来自德国的UFO专家豪斯多夫认为:“1947年在美国罗斯威尔坠毁的UFO残片,已经被其政府保存起来。时至今日,有一种观点认为:美国军方已经掌握了地外生命生产飞行器的技术,并把它用在了本国科技发展中。”言外之意,视频中所展现的情形,其实是美国的一次秘密军事演习。 不过,其他专家相信,视频中的物体就是UFO。当然,这段视频也有可能是伪造的,是人们利用手头的电影片段资料进行加工、“异化”的杰作。(Zak) YouTube - UFO, Fighter Pilot Flies Alongside a Mystery Craft 2008/11/2 读《从国际法角度给两岸当局建言》有感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今天将率领海协会协商代表团,乘包机从北京直飞台湾桃园机场,展开为期五天的宝岛之行,并将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举行会谈。这也是两会领导人首次在台湾举行会谈,因此广受全球华人瞩目。就我所知,大陆人民非常高兴,并寄予很大的希望,望两岸关系有所突破,其实这是不现实的;台湾人民大部分赞同,有些人则反对,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如何应对,就看政治家的作为了。 本人对国际法很陌生,但读了俞力工先生写的《从国际法角度给两岸当局建言》,觉得有新意,转贴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思考。 laobeigong
从国际法角度给两岸当局建言 俞力工 每当一国之内发生政治团体相争,进而诉诸军事手段,导致领土分治时,便涉及“国际社会承认何方为中央政府”问题。虽然国际法经数百年之总结,迄今对交战团体的法律地位已有相当明确的规定,但各当事方,尤其是处于优势的中央政府,多有贬低敌对方,法律地位的倾向,而此现象在国共之间的长期纠纷中更是极其明显。
以国民政府为例,当中共在延安时代之前已具备叛乱者(Insurgent) 地位时,国民党仅视其为匪帮。当中共已实际有效占领和统治陕、甘、宁地区、并具备交战团体地位时,国民政府却设法通过收编使其交出军权或把它贬低为地方政府。当中共已实际有效占领和统治中国大部领土,并按国际惯例应当取得中央政府地位时,国民政府却在美国支持之下,通过戡乱时期条例,给予中共一个“叛乱团体”的地位。 至于北京政府方面,中国共产党在统治大陆之前尚处于弱势时,尽管有推翻国民政府的意图,但却还视国民政府为处于交战状态的中央政府。当国民政府退守台、澎、金、马之后,中共也一再向全世界宣告,国、共之间仍处内战未决状态。因此,无论是在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或1958年美、苏达成协议把台湾由中国分裂出去时,中共均以军事行动(如八.二三炮战)向国际社会提示其主权要求。此际,在中共的眼中,国民政府虽由大变小,其交战团体的地位却始终不变。及至中共进入联合国、在国际承认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之后,便试图把国民政府贬为隶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政府。
由此观之,贬低敌对方的地位的做法,并非任何党派的创举,而是一般中央政府的通病。因此,在寻求中国和平统一的办法时,既需照顾到台北政府终止勘乱条例后、在重新定位问题上所面临的困扰,也需提请北京政府注意,在和平道路上不宜设置于事无补的障碍。
就国际法角度而言,国共双方似宜重新研究“交战团体”(尽管目前并非处于交战状态)的法律地位问题。这样,或许能够发现,“交战团体”不仅在国际法中具有一定的受承认、受保护的权益,甚至在台北政府根据“交战团体”的法律依据,要求国际社会承认其政府为一个国际法主体(即具有政治实体地位,而不再是毫无法律地位的“非法政府”或犯罪团体)的情况下,更能够满足双方的和平发展要求。
据国际法规定,交战团体系指具有武装力量、实际有效占领和统治国家部分地区的组织,其政府并非如许多人所误解的“地方政府”( local Government ),而是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地方上的事实政府”(local de facto Government) 。“地方上的事实政府”对各自统治地区的行为负责,在法律上虽属临时性政府,但可提出各自的主张(即如“各自表述”),可提出自己的旗帜和国号,可决定用和平或非和平手段解决纷争,可受战争法的保护,可对外进行贸易和其它文化交流,可争取国际承认为“交战团体”并派遣非正式代表团、联络处(如巴解组织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处)领事机构(非正式外交机构)处理商务和侨民事宜,可向承认国要求采取军事中立的立场。 就国际承认而言,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国际社会“承认国家”和“承认政府”的区别。1949年共党占据大陆后,更改国号的举止不过是强调中国国家体制的新内容,而非建立新国家,因此所涉及的问题并非是国际社会要承认哪一个在国际上新建立的国家(如新加坡、斯洛文尼亚),而是应当承认哪一个中国交战方为中央政府。就一般情况,国际社会倾向于承认统治大部领土的“交战团体”为中央政府。至于是否承认另一个交战团体为“地方上的事实政府”(即是否具备政治实体地位),则视本身利益酌情而定。待承认后,是否允许其派驻代表(指非正式)或给予多少外交特权也由承认国裁酌决定。承认国一旦承认了某“交战团体”,便确立了被承认方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但就一般情况,承认国仅仅视被承认方为某一局部地区的实际代表人,并非表示同情或接受其对国号、主权方面所提出的主张。 过去,在中共进入联合国之前和国民政府退出联合国之后,两当局均忽略了向国际社会争取承认其“交战团体”地位的问题,原因除了均着眼于争取全权代表地位之外,可能由于不了解“地方政府”与“地方的事实政府”之间的实质性差别与法律上的不同权益。
如今,在双方追求持续发展的境况下,台北政府如以“中国.台湾地区的地方事实政府”名义在国际上争取活动空间,应当可以避免“两个中国”和“一国两制”(一个中央政府,一个地方政府)所造成的纠纷,原因是,这种新局面既不抵触北京的“一个中国”原则,又不抵触台北当局争取国际空间、避免沦为地方政府的的愿望。
剩下的,便是台北方面最关心的、也是北京一再强调的“非和平手段”问题。从国际法角度观之,当任何中央政府放弃了征服武装对抗者并最后明确终止斗争的时候,具有分裂目的的对抗组织就转变为一个新国家,不论它是否获得中央政府的承认。因此,只要台湾仍作分裂的努力,北京当局是不会理睬台北一方所提出的“放弃武力手段”的呼吁,甚至在对方某种行为体现出仍有分裂倾向时,还可能导致军事上的反应。
鉴于此,台北政府应当明确了解,为求安定、和平,“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状态不容破坏,而如果志在开拓国际空间,事前必须设法取得北京政府的谅解,在国际上以“政治实体”的法理依据寻求非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具体而言,可在双方签订和平条约、结束内战状态的基础上,商定一个允许台北当局广泛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国际组织活动的办法,甚至可设想让台北一方放弃现有帮交关系,以换取北京政府的允许,任由台北一方在全球范围建立领事馆,从而彻底消除双方在国际领域的冲撞。至于北京政府,似乎也应当放弃传统的统战思维,而把和平发展、持续发展视为最高目标。尤其在对台政策上,必须考虑到台湾在国际领域也有处理侨务、商务的现实需要。如果能够忆及,1971年之前,北京政府也曾经在英国、荷兰长期支持台湾当局在联合国及安理会拥有特殊席位的条件下,仍旧愿意在该两国设立代办处的事实,如今似无必要对台湾斤斤计较、步步为营。 本文早于1992年在香港《大公报》与台湾《自立晚报》发表。为配合两岸之新形势,内容略作补充。2008/06/122008/10/18 有关奶粉事件温家宝答艾艾伯茨提问
艾艾伯茨:中国政府对奶粉事件的反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对保证食品安全有什么计划? 温家宝:我们想做三件事情。第一,严肃认真地处理这起奶粉事件,并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第二,研究制定振兴中国食品业的规划。第三,加强立法,依法治理和监督从田地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这次奶粉事件使我们感到非常痛心。我们觉得,事情发生在企业,但政府有责任,特别是在监管方面。奶制品产业的几个重要环节,原奶生产、收购、运输、加工、配方和制成品,这些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标准和检测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责任,乃至法律责任。我再一次郑重强调,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我向您保证,我们的政府一定能带领人民渡过这段由奶品事件所造成的困难,使中国的食品业有一个大的改观。所有的食品都要符合国际标准,出口食品还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我以为,在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科学技术。我们已经确定卫生部作为食品监管的主要部门。 laobeigong 贴 2007/12/7 Subscription Update - December 06, 2007我在牡丹江生活了二十多年,她是我的第二故乡,因此她的一景一物都能触动我的神经,昨天看到镜泊湖吊水楼的冬季景观(在积成几尺厚的冰瀑上,再次出现水瀑布,形成冰、水双重大瀑布)很是驚讶。少有啊.故加贴此处,为这个美丽的城市做做广告,希望她的旅游业,兴旺发达. laobeigong
2007/5/3 老美为何不过"国际劳动节" 关于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及其它.... -----陈 强-----
正值“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内放长假,热心的网友在博客上祝博主“节日快乐”。然而,在美国,“五一”这一天和和往常没啥区别,人们照样上班或上学,许多美国人甚至不知道有“国际劳动节”一说。
事实上,“五一”国际劳动节恰恰源于美国芝加哥的工人大罢工。据中国有关媒体介绍,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 多万工人开始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终获胜利。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通过决议,规定每年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从此,每逢这一天许多国家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可美国劳工工会联合会领导却不积极组织纪念、庆祝“五一”。美国政府后来在设立劳动节时,故意避开“五一”这一天。
那么,“五一”劳动节到底有多“国际”?昨天我在课间向来自各国的同学作了个小调查。结果除了瑞士的女生说她不知道外,韩国、日本、俄国、巴基斯坦、缅甸、伊拉克、保加利亚、塞尔维亚、罗马尼亚、塔吉克斯坦、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巴西、索马里等国的同学都说在他们国家5月1日是劳动节,这一天放假。
在美国待了一年之后,才知道老美从来不过什么“国际节”。美国人有自己的“劳动节”,安排在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全国放假一天。此外,美国也没有“三八”国际妇女节,甚至连“六一”国际儿童节都没有。老美说,我们没有“妇女节”,但我们有“母亲节”;我们没有专门的“儿童节”,但天天都是儿童节,因为美国是儿童的“天堂”。
老美喜欢自己另搞一套,其我行我素还表现在计量单位不和国际接轨。比如,温度的量度他们不用摄氏用华氏,重量单位不用千克而用磅(或盎司),液量单位不用升而用加仑(或夸脱),长度单位不用米而用英尺,在汽车的仪表盘上显示的里程是英里数而不是我们熟悉的公里数,等等。反正,对生活在这里的中国人来说,经常进行单位换算是免不了的麻烦。还好美国的驾驶规矩和咱们一样――都是靠右行车(方向盘在左边),不像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地在左道行车(方向盘在右边),否则咱们在美国开车还得格外留神。
关于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可能大家都知道,我也一样,但懒得动笔,没有记录,现抄录新浪网友---陈强的文章留做笔记.
2007年五月 老北工在 "加国密西莎加市" 抄录.
说明: 加国也不过“五一”国际劳动节,不放假,美国也一样.外国人的节,中国人过,也挺好.
2005/9/6 儿时的回忆 今年”庆祝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搞得很隆重,且不说它本来意义之重要和现实形势要求这么做,反正是符合广大人民意志的、大快人心的.胡总书记的讲话,许多方面突破了旧说,如对整个抵抗力量做了比较适当的评价;对军国主义的余孽和政要们不轻不重敲了几个砾子敲 、有使人耳目一新,出了有口气的感觉.
八年抗战我既不是一名抗日战士,也不能说亲身经历了八年抗日战争,但我有许许多多、零零碎碎
的回忆,已经伴随我近七十年了,有楞然、有兴奋、有恐惧、有新奇、有愤慨、有痛苦,也有胜利的喜悦。我想一小段一小段的写出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
(待续) 2005/6/11 写在端午节今天是端午节,记得小时候在老家诸暨,家人对过端午节是很重视的,男人早早起来,到野外去采艾蒿、菖蒲,把它们插在门门框上,然后打扫卫生,并且在地上(特别是旮旮旯旯的地方)洒些雄黄水, 姑娘们拿出老早就做好的香袋 分发给大家挂在身上,孩子们最高兴的当然是吃妈妈亲手包的粽子和染上红颜色的鸡 蛋,淘气男孩会把雄黄抹在脸上,手拿菖蒲当宝剑,你追我赶,相互嬉杀。大概是上小学三年级吧,才听老师讲吃粽子故事的原委,是纪念爱国诗人屈原。可以说屈原是最先印入我脑子里的伟人。 今天是2005年6月11日,这个日子,值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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